物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

时间:01-27 20:28:13 浏览:6932来源:http://www.fangxiucai.com分类: 物业管理知识

   1.0 目的

   规范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类标识的使用与设置,为园区业户的居住、工作、生活提供方便。

   2.0 范围

   适用于物业集团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中各类标识的设置、使用、控制等工作。

   3.0 职责

   3.1 业务总部负责物业集团CI形象识别系统的统一。

   3.2 各部门负责各类相应标识设置、使用的实施工作。

   3.3 物业集团各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、监控。

   3.4 各物业公司(管理处)负责各类标识的策划、制作,总经理审批。

   3.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标识的管理进行检查、监督。

   4.0 工作内容

   4.1 标识的使用、设置范围。

  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业户生活、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。

   4.2 常用标识的种类

   4.2.1 服务人员标识

   a.物业集团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均着不同颜色、式样统一的服务,包括保安人员、清洁工、花木工、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、管理人员等。

   b.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卡。工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、部门、工号、岗位职务,便于业户识别、记忆。工卡的发放应登记《工卡发放登记表》,工卡的佩戴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
   c.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各类服务人员度量尺寸规格,拟定服饰,统一订购、制作服装。服装的发放、回收应有规定,并保持相关记录。

   4.2.2 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。

   a.物业集团本部和各物业公司(管理处)及其下属各部门的办公场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。门牌要求制作精美、标识出公司和部门名称、结实耐用;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、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、结实耐用。办公环境的识别和控制按照《工作环境识别和控制程序》执行。

   b.客户服务中心、会所、泳池、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、完善的标识系统。要求做到使业户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、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。

   4.2.3 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。

   a.提供给业户的《住户手册》或其他公开文件,如通告、公告、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、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、服务电话;

   b.提供给业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,在提供给业户时,均应让业户有明确的签收、验收记录;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、出货部门、时间、使用说明等,以免误用。

   4.2.4 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。

   a.各类房屋用楼号、单元号、楼层号、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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